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23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23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23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太宁花园对面,而非合肥市府广场天徽大厦C座14楼A室,法定代表人:李侠,股东:李侠、刘宾,经营范围为:足浴保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足浴用品及器材、保健按摩器材,健身器材、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侠虽于2007年11月26日申请注册“清风明月”第6400949号第44类按摩(医疗)服务商标,但截止2015年4月13日商标已被异议。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和“清风明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25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1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而非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98号坤阳国际大厦1401室,法定代表人:崔雄,股东:陈志永、柯叶君、崔雄,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潢工程及设计,会展服务,餐饮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9月24日申请注册“第1佳”第13282958号第43类餐馆服务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14日商标处于驳回状态。
裁判日期:09月03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1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而非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98号坤阳国际大厦1401室,法定代表人:崔雄,股东:陈志永、柯叶君、崔雄,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潢工程及设计,会展服务,餐饮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9月24日申请注册“第1佳”第13282958号第43类餐馆服务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14日商标处于驳回状态。
裁判日期:09月03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1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而非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98号坤阳国际大厦1401室,法定代表人:崔雄,股东:陈志永、柯叶君、崔雄,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潢工程及设计,会展服务,餐饮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9月24日申请注册“第1佳”第13282958号第43类餐馆服务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14日商标处于驳回状态。
裁判日期:08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