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6栋8层0室(06号),而非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大道金融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胡菊兰,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胡菊兰没有注册“汉培在线”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汉培在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7月1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微金数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2号平房,法定代表人:杨涛,股东:贺腾龙、杨涛、刘斌,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网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微金”第11475179号第9类收银机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北京微金数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涛,而非北京微金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且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微金数通科技有限公司和“微金”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6月27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山东济宁海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济宁海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济宁中区半截阁街8号营业房(实小对面),而非山东省济宁市太白路运河城D座22楼,法定代表人:张季东,股东:张季东、冯爱华、朱荣芳,经营范围为:保健食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眼睛视力健康咨询服务;保健用品、眼镜、视力训练设备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维仕”第6846776号第44类保健服务商标注册人为济宁海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季东,而非济宁海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且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
裁判日期:06月26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杭州旗漫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56万元,截止2022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2起,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6号钱龙大厦1924室,法定代表人:常飞,股东:刘国臣、常飞,已于2022年6月22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
裁判日期:06月26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星超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航中路75-77号2层,法定代表人:黄二宝,股东:黄二宝、龚云,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食品销售。
裁判日期:06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星超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航中路75-77号2层,法定代表人:黄二宝,股东:黄二宝、龚云,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食品销售。
裁判日期:06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星超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航中路75-77号2层,法定代表人:黄二宝,股东:黄二宝、龚云,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食品销售。
裁判日期:06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南京云隧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路100号海通大厦401室,而非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秦淮路100号海通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黄婷婷,股东:黄婷婷、罗磊,已于2018年6月20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南京云隧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4年9月12日申请注册“云联天下”第15334597号第35类计算机录入服务服务商标,但截止2017年6月3日商标已无效。3、通过商务部核查,南京云隧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云联天下”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6月16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浙江首通快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6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东港路118号第8层B815-1室,而非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与固戌二路泳辉商务大厦507室,法定代表人:闫云峰,股东:张根新、闫云峰、王新良,经营范围为:服务: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货运:普通货运。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浙江首通快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闫云峰,股东张根新、闫云峰、王新良没有注册“首通”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浙江首通快运有限公司和“首通”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6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浙江首通快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6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东港路118号第8层B815-1室,而非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与固戌二路泳辉商务大厦507室,法定代表人:闫云峰,股东:张根新、闫云峰、王新良,经营范围为:服务: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货运:普通货运。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浙江首通快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闫云峰,股东张根新、闫云峰、王新良没有注册“首通”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浙江首通快运有限公司和“首通”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6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