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列入日期:2024-08-22  列入机关: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立于2017年1月16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江路8号万达广场A1写字楼1梯1806单元,法定代表人:李钢山,股东:李钢山、李培星,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办公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外卖递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网络技术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22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免责声明:经营异常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加盟网站:
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加盟网站 福建御康堂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加盟投诉:
十里清欢无人售货店要倒贴电费 5.27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