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8)21087号

列入日期:2018-07-10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联云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慧思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3000万元,成立于2007年9月1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号2层2E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戈建芳,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卫生间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家具、珠宝首饰、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饲料、花卉、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

北京联云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8年07月10日

免责声明:经营异常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