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门异列字(2017)13号
列入日期:2017-03-0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晨升达远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16年9月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5号院2号15层1716,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马江奎,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鞋帽、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通讯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日用品、珠宝首饰、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教育咨询;公关服务;翻译服务;影视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禁止新建和扩建银行卡中心和数据中心、PUE值在1.5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租赁机械设备;批发建筑材料。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2017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