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7)763号
列入日期:2017-02-03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嘉禾长青(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09年11月1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2号院6号楼20层2006,法定代表人:李庆,股东:嘉禾豪庭(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李庆,经营范围为:销售食品;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艺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礼仪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7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