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6)81205号
列入日期:2016-12-1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依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12号院2号楼8层815,法定代表人:马猛,股东:杨阳、马猛、陈雅琼、郭星晨,经营范围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商业用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经查,你单位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