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2710号
列入日期:2015-10-21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洁士新世纪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04年11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四芦花路甲2号101室,法定代表人:刘福州,股东:刘福州、刘亚方,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涂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通信器材、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文体用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