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西站异列字(2016)123号
列入日期:2016-11-1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北方火车头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02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2单元301室A1,法定代表人:张松山,股东:王首力、张松山,经营范围为:环保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的研制;塑料机械、塑料制品、塑料原料的研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环保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的开发及零售;化工产品及生化技术的开发;车辆研究、设计;塑料机械、塑料制品、塑料原料的开发及销售;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日用杂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办公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查,你单位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