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西站异列字(2016)123号

列入日期:2016-11-1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北方火车头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02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2单元301室A1,法定代表人:张松山,股东:王首力、张松山,经营范围为:环保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的研制;塑料机械、塑料制品、塑料原料的研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环保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的开发及零售;化工产品及生化技术的开发;车辆研究、设计;塑料机械、塑料制品、塑料原料的开发及销售;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日用杂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办公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北方火车头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
2016年11月16日

免责声明:经营异常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加盟网站:
火车头机制木炭机加盟网站 北京北方火车头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市监处罚:
火车头机制木炭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西站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西站处字(2006)第3号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法院裁判:
火车头机制木炭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5)鄂东西湖民商初字第00189号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