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5)4577号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轩宇众顺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3年5月1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号院2号楼1005室,法定代表人:高建立,股东:林慧娟、宋兴营、王胜东、高建立,经营范围为:销售建筑材料、医疗器械(限一类)、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具用品、日用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玩具、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服装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