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2016-01-11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8.195178万元,罚款3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凯瑞联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奥美天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十六层3、4室,法定代表人:王林,股东: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林、曹青,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教育咨询;电脑动画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2、通过商标许可材料比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SESAME STREET ENGLISH: 123”第8086058号第41类面向儿童、父母及家庭的语言教学服务服务商标注册人虽为芝麻工作室,但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许可给北京凯瑞联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以下当事人因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时未拥有2个直营店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市商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北京凯瑞联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王林
三、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十六层3、4室
四、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捌万壹仟玖佰伍拾壹元柒角捌分,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五、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六、处罚日期:2016年1月11日
特此公告。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商罚字(2016)第09123号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商罚字(2016)第0102号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东处字(2016)第1853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8)京73民终1094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01民初9448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8)京73民终195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8)京73民终196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京0101民初7941号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京03民特80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京0101民初7944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京0101民初7945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6)京73民终1127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7)京73民终821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京73民辖终231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0101民初21955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0101民初14710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73民辖终936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5)东民(知)初字第11779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京0101民初15289号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京0101民初7488号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73民辖终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