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2016-07-04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15万元;罚款10.1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迪孚时代(北京)国际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1楼1609室,而非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华远尚都国际中心12层、16层,法定代表人:陈丹,股东:迪孚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陈丹,经营范围为:冷热饮服务、现场制售奶酪(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3月14日);销售日用品;企业管理;投资管理;销售工艺品。
以下当事人因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但经营时间均未超过1年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我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迪孚时代(北京)国际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陈丹
三、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1楼1609室
四、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万壹仟伍佰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元整
五、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六、处罚日期:2016年7月4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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