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2016-03-21 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百怡堂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百怡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4区3号楼6M层07-11单元,法定代表人:叶军,股东:叶军、吴鹏、贾谌、叶颖、邱志红,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销售机械设备、日用品、工艺美术品、食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以下当事人因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我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北京百怡堂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叶军
三、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4区3号楼6M层07-11单元
四、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六、处罚日期:2016年3月21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