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商罚字(2016)第08115号

处罚日期:2016-08-15  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百怡堂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百怡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4区3号楼6M层07-11单元,法定代表人:叶军,股东:叶军、吴鹏、贾谌、叶颖、邱志红,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销售机械设备、日用品、工艺美术品、食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当事人:北京百怡堂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91110106674256811E
  法定代表人:叶军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4区3号楼6M层07-11单元

2016年7月18日,本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你单位未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向被特许人刘洋、冯静华提供《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

上述事实有“i转角”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单店加盟版)、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你单位未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向被特许人刘洋、冯静华提供《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你单位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缴纳罚款;如在银行开设账户,以转账方式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如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委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08月15日

  • 北京百怡堂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4区3号楼6M层07-11单元
  • 免费电话:400-0369-717
  • 座机号码:010-56020386
  • 号:FreshFruit_drink
  • 微博帐号:i转角官方微博
  • 免责声明:特许处罚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热门标签:
    i转角 鲜果 i转角鲜果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