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商罚字(2015)第0207号
处罚日期:2014-10-28 处罚内容:罚款3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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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8日,本委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2014年10月9日和2015年2月3日,分别又对你单位受委托人赵旭光进行询问。经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的行为。
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加盟协议书样本、已签订的加盟协议以及《信息披露声明》等证据佐证。
你单位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1目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