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2018-01-22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6.838元;罚款10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6号楼104-304,而非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151号燕园大厦14层,法定代表人:卢中海,股东:卢中海、张会峰,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企业策划;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教育咨询。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11月2日申请注册“青鸟园丁”第21764400号第41类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服务商标,但截止2017年12月7日商标仍在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青鸟园丁”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以下当事人因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但经营时间未超过1年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我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6号楼104-304
  三、法定代表人:卢中海
  四、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五、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万捌仟叁佰捌拾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六、处罚日期:2018年1月22日

  特此公告。

  • 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6号楼104-304
  • 官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151号燕园大厦14层
  • 免责声明:特许处罚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