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2018-01-22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6.838元;罚款10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6号楼104-304,而非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151号燕园大厦14层,法定代表人:卢中海,股东:卢中海、张会峰,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企业策划;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教育咨询。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11月2日申请注册“青鸟园丁”第21764400号第41类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服务商标,但截止2017年12月7日商标仍在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青鸟园丁”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以下当事人因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但经营时间未超过1年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我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北京青鸟园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6号楼104-304
三、法定代表人:卢中海
四、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五、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万捌仟叁佰捌拾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六、处罚日期:2018年1月22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