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投诉 11月29日 09:27:42 点佰趣 扫码支付 点佰趣扫码支付
正文导读:我黄成福,为北京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负责人。我2016年10月8日与北京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谈成分公司合作协议,合作点佰趣扫码支付,并于同日向该公司户名为王玉娥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定金15000元,10月22日又向该公司户名为王来生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尾款35000元,共计支付代理进货费50000元。然而时至2016年11月25日,北京总部方面以各种理由拖延邮寄合作协议书给我方签署,所发的5000张(剩余5000张未收到货)福卡现在均无法使用!向总公司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福卡情况,总公司均以系统升级为由,不给予明确答复,导致我佛山分公司至今无法开展业务,损失严重!
文书标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案件类型:民事案件,审理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文书标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案件类型:民事案件,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标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案件类型:民事案件,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标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案件类型:民事案件,审理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