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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工商天分处(2015)第58号

处罚日期:2015-04-15  处罚内容: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机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截止2019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7起,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1601、1602A,法定代表人:丁力,股东:刘开胜、丁力,已于2019年9月3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4655635号第30类面包商品商标为“莱菌河畔”而非“莱茵河畔”,且截止2016年1月13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和“莱茵河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名称: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
  当事人注册号:440106000430592
  法定代表人:丁力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机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处罚日期:2015年4月15日

  • 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1601、1602A(仅限办公用途)
  • 免责声明:市监处罚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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