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松市监案处字(2015)第270201510473号
处罚日期:2015-12-01 处罚内容:罚款163500元 处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巨商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258号41幢402室,而非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41栋4楼,法定代表人:夏乐洲,股东:夏乐洲、金永胜、孙长江,经营范围为:从事智能化科技、节能环保科技、空气净化设备、净水设备、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资产管理,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企业营销策划,商务咨询(除经纪),家用电器,厨房用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机电产品,珠宝饰品,日用百货。净水设备设计与安装。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巨商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虽已注册“巨人国际”第17273963号第21类厨房用具商品商标,但巨商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巨人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名称:巨商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当事人注册号:310117003270448
法定代表人:夏乐洲
违法类型:发布虚假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6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