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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丰处字(2012)第2058号

处罚日期:2012-11-29  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珉荣塬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富都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瑞祥富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钰珅源童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2号平房,而非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188号,法定代表人:姜美丽,股东:刘学安、姜美丽,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文具用品、医疗器械(限一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艺品、化妆品;服装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婚庆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快乐熊”第11562210号第25类童装商品商标申请人为北京钰珅源童装有限公司,而非北京珉荣塬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姜美丽、股东刘学安,且截止2015年4月9日商标已无效。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珉荣塬科技有限公司和“快乐熊”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北京钰珅源童装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外环西路26号院6号楼二层
  注册号:110106014088441
  法定代表人:姜美丽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7月起至2012年11月21日止,为了扩大宣传效果,显示公司实力,在其自设网站(www.klx55.com)的“关于我们”中宣传“北京钰珅源童装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生产的产品包括童装、童鞋、童袜、童帽以及其它各种儿童用品,‘快乐熊’童鞋是其旗下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努力,快乐熊童鞋产品销售已遍及全国十多个大中城市,在全国拥有近200家经销商,快乐熊童鞋立足国内,放眼国际,下一步的目标将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经核实,当事人销售的的产品是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妮妮制衣厂生产。现在当事人还在宣传招商阶段,还没有客户签约,所以产品没有销售遍及全国十多个大中城市,也没有在全国拥有近200家经销商。经营期间,当事人未签订合同。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证据二、姜美丽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据三、被委托人关继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
  证据四、《授权委托书》,证明被委托人的委托权限及时间;
  证据五、《经销合同》,证明当事人拟订了合同;
  证据六、商标注册证、《声明书》、《公证书》,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品牌商标的情况。
  证据七、《委托生产合同书》,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是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妮妮制衣厂生产。
  证据八、当事人网站宣传内容打印件,证明当事人利用广告进行发布虚假信息的事实;
  证据九、当事人住所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在住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证据十、现场照片,证明当事人住所的现场情况;
  证据十一、《首次询问告知书》,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发了《首次询问告知书》;
  证据十二、2012年11月22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关继东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行为。

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罚款10000元。

我局于2012年11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就近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第(三)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北京珉荣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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