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西处字(2013)第136号
处罚日期:2013-04-24 处罚内容:罚没合计3781.3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班纳发迅时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路3号707室,而非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65栋,法定代表人:王辉,股东:北方唐尚(北京)时装有限公司、王辉,经营范围为:服装加工;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汽车配件、制冷空调设备、土产品、橡胶制品、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医疗器械(限一类)、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电子计算机;家居装饰;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经营范围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北京班纳发迅时装有限公司虽已注册“卡利亚里”第5953225号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但北京班纳发迅时装有限公司和“卡利亚里”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班纳发迅时装有限公司
当事人注册号:11010300254834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辉
违法行为类型: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行政处罚内容:没款:376.3元,罚款:3405元,罚没合计:3781.3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1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