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海处字(2013)第2852号
处罚日期:2013-10-29 处罚内容: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000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快乐童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4层405室,而非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四层,法定代表人:郭小涛,股东:胡军、郭小涛、蔡伟,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服装、针、织纺品、五金、交电、化妆品、工艺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快乐童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4月27日申请注册“小玩童”第12503785号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但截止2015年4月11日商标已无效。3、通过商务部核查,快乐童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小玩童”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快乐童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4层405
注册号:110108015767775
法定代表人:郭小涛
经查:当事人在其网站http://www.xwt688.com/中的企业简介宣传称:“快乐童行(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小玩童童装有着专业的儿童服装研发团队,是一家专门提供儿童服装的品牌。小玩童正在火热招商加盟中,想代理童装,就选小玩童!小玩童(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坐落在世界时尚之都之一的中国北京,是一家集童装产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品牌推广、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大型儿童服饰实业公司,拥有来自国际一线的大牌设计师和童装品牌经营管理团队。”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中心查询,小玩童(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注册,是一虚构的公司名称。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询问(调查)笔录、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情况说明等材料在案佐证。
本局于2013年10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利用广告对商品的生产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
罚款5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就近银行(非税收入代理收缴银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