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西处字(2014)第190号
处罚日期:2014-06-05 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000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七特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1号楼416B室,而非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号,法定代表人:马振华,股东:马振华、孙建民,经营范围为: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金属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服饰、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网络技术开发。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北京七特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虽已注册“七特丽”第24类纺织织物商品商标,但北京七特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七特丽”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七特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当事人注册号:11011101181914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马振华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迁址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