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巴临市监处罚(2024)183号
处罚日期:2024-11-05 处罚内容:罚款9468元,上缴国库。 处罚机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内蒙古企来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万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16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东侧军供大厦6层601室,法定代表人:沈文龙,股东:沈文龙、李凯,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办公服务;包装服务;家政服务;办公用品销售;装卸搬运;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版权代理;销售代理;旅客票务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内蒙古企来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24年6月26日申请注册“BOSS推荐官”第79457936号第35类职业介绍服务商标,但截止2024年7月23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内蒙古企来科技有限公司和“BOSS推荐官”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内蒙古企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02MA0RRY6E40
法定代表人:沈文龙
经查,当事人(内蒙古企来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网页发布的广告中称“每成功到面1人,给合伙人佣金200-600元不等;每成功入职中低端岗位1人,给到代理商佣金1000-5000元不等”字样的广告,该则广告内容包含: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保本、保收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发布广告的平台:推伙伴App(陕西亿景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之家App(武汉优上科技有限公司)、CPA接单网(合肥光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送协查函,收到反馈回函,当事人用于广告费用支出共计4734元。当事人(内蒙古企来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微信视频号、网页广告中称“拿到一个2000万的a轮融资”字样的广告,当事人承认融资失败,没有到账,该则广告内容包含: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则广告发布的广告费用为0元。两则广告费用共计4734元。
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处罚如下: 罚款9468元,上缴国库。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