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市监龙罚字(2019)号
处罚日期:2019-08-19 处罚内容:罚款15431.40元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稽查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深圳市伊莱卡珠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8起,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金苹果创新园A栋6层,法定代表人:肖顺,股东:肖顺、李春兰、程雷,经营范围为:黄金制品、铂金、白银、珠宝、玉器翡翠、首饰、镶嵌饰品、钻石及钻石饰品、水晶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设计和销售;服装、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金银及珠宝制品、饰品的购销;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黄金制品、铂金、白银、珠宝、玉器翡翠、首饰、镶嵌饰品、钻石及钻石饰品、水晶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加工;金银及珠宝制品、饰品的维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深圳市伊莱卡珠宝有限公司虽已注册“伊莱卡”第37777866号第14类宝石商品商标,但深圳市伊莱卡珠宝有限公司和“伊莱卡”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通过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核查,深圳市伊莱卡珠宝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罚款1543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