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绍越市监罚字(2020)45号
处罚日期:2020-02-27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处罚机关: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浙江万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绍兴有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3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袍江华欣大厦1203室-3,而非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华欣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陈晓芳,股东:平琦、陈晓芳,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浙江万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拉拉客”第32756739号第9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商品商标,但浙江万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拉拉客”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已停止发布该违法的招募广告,且主动配合查处,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