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哈市场监处字(2017)第90号
处罚日期:2017-06-27 处罚内容:罚款2000元 处罚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1号中泰国际广场第41层4106自编A房(本场所仅限办公功能),法定代表人:陈开华,股东:田周强、陈开贵、李千亿、陈开华,经营范围为:商业特许经营;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服装辅料零售;头饰零售;鞋零售;帽零售;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棉、麻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服装辅料批发;头饰批发;鞋批发;帽批发;眼镜批发;箱、包批发;家居饰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展台设计服务;货架批发;皮革及皮革制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清洁用品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香精及香料批发;仪器仪表批发;辐射防护器材的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卫生洁具零售;劳动防护用品零售;香精及香料零售。
通过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因经销冒用他人商品条码服装,被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