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义市监管罚字(2016)05022号

处罚日期:2016-05-23  处罚内容:一、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二、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处罚机关: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义乌市淘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下傅小区87幢1号202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江伟兵,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服装、箱包、鞋、帽、针纺织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日用百货、饰品、工艺品、文体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玩具。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9年2月18日义乌市淘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江伟兵没有注册“淘鑫”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义乌市淘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淘鑫”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二、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 义乌市淘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下傅小区87幢1号202室
  • 免费电话:400-880-2442
  • 座机号码:0579-85455552
  • 传真号码:0579-85455552
  • 免责声明:市监处罚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热门标签:
    淘鑫 商城 淘鑫商城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