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成高市场质监处字(2019)00121号
处罚日期:2019-06-30 处罚内容:已处罚 处罚机关: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成都米琪工坊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0日,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栋7层3号,而非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法定代表人:陈克服,股东:陈克服、余小露,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鞋帽、箱包、家庭用品、工艺品、日用品、皮革制品、文具、玩具、钟表;发布国内广告(不含气球广告);组织策划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阿当奇”第7533590号第25类童装商品商标注册人为李彪,而非成都米琪工坊服饰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陈克服,股东陈克服、余小露,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成都米琪工坊服饰有限公司和“阿当奇”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通过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成都米琪工坊服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因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