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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淄高新市监行处字(2019)004号

处罚日期:2019-06-14  处罚内容:罚款6.5万元  处罚机关: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淄博蓝丝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截止2023年官司案件19起,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楼南区,法定代表人:张国文,股东:淄博蓝家人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蓝家人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蓝羊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张国文,经营范围为: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三项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相关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健康信息咨询;健身、美容服务;家政服务;养生信息咨询;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化妆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展服务;日用品、化妆品、美容美发器材、健身器材、服装、保健用品、食品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国文;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楼南区;证照编号:91370303MA3BXPUG2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圆整;经营期限:长期。

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2019年4月11-18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书,反映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官方网站(网址为WWW.4006181700.com)中宣传“全国1000家门店,1000位乳汁管理顾问,3000位孕产顾问为中国上万妈妈提供1330天孕产护理方案”,在淘宝网络店铺中宣传“蓝丝带孕妇橄榄油妈丫孕期可用淡化防备妊娠纹橄榄油”,在宣传彩页中宣传“对于子宫肌瘤、卵巢囊肿有明显的疗效”、“远离妇科病”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用语,而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不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我局于2019年2月13日立案调查,并指定刘伟为案件主办人、王义利为案件协办人负责本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宣传彩页、淘宝网络店铺中使用的广告宣传用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为调查清楚事实,我局于2019年1月22日、2月20日、3月26日对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华侨城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当场对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为WWW.4006181700.com)中使用宣传用语:“全国1000家门店,1000位乳汁管理顾问,3000位孕产顾问为中国上万妈妈提供1330天孕产护理方案”、“每月定期开办包教包会”、“蓝丝带产后恢复中心全国拥有1000家产后健康服务中心”等广告用语进行截图提取,固定证据。对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天猫互联网交易平台的Lastarprtum旗舰店中的“lastarprtum蓝丝带孕妇橄榄油妈丫孕期可用淡化防备妊娠纹橄榄油”产品网页宣传使用“防备妊娠纹”、“功效:其他去妊娠纹淡化妊娠纹”广告用语进行截图提取,固定证据。对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华侨城分公司的“10大明星项目500000孕产妈妈强力推荐”和“盆底肌健康您忽视了吗?”宣传彩页中使用宣传用语:“古方泡浴……达到祛除各种产后不适的作用”、“胯部保养……蓝丝带通过中国传统按摩手法配合纯植物产品结合骨盆修复仪器……进行骨盆矫正,可以让你回到正确体型,也可以美化体型,不仅如此,这样还可以舒缓因为骨盆歪斜引起的肌肉僵硬从而压迫血管神经,肩周酸疼和腰部酸疼,寒症和便秘,头痛及生理痛等问题”、“改善腰酸,头晕,足软,脾虚不足,倦怠,脾胃阴虚,口干食少及糖尿病等肾虚症状……对调理女性荷尔蒙,保持青春容颜,延缓衰老及更年期,及预防斑点,暗疮的形成有较好的辅助效果”、“焦点塑形……既有助于提高皮肤免疫力,也有助于促进机体代谢,加速脂肪分解燃烧,促进淋巴排毒……”、“温宫散寒……帮助理气行滞,活血化瘀、散结、软坚消肿、温经逐瘀,清热凉血,对于子宫肌瘤、软巢囊肿有明显的疗效。”、“子宫养护……远离妇科困扰……子宫养护的好处:防止子宫归位不佳导致的女性生理和病理问题;帮助子宫运动,促进子宫收缩,对恶露有所帮助;防止子宫减少和丧失排毒功能,远离妇科困扰”、“乳腺疏通……对乳腺增生或乳房不适者,有辅助理疗的作用……帮助疏肝解郁行气活血消肿止痛,对肝气郁结气滞血瘀引起的乳腺增生、肿块、疼痛、月经不畅、闭经痛经产生的心情抑郁都有极好的改善。”、“关节保养……远离风湿寒腿”的广告用语进行原件提取,固定证据。

2019年3月20日,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一份“1.山东烟台开发区费晓宇132****5987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淮河路9号万达广场金街最南排1-101……”门店数量为774家的统计台账,加上历史留存门店92家,现开业的门店是865家。与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官网和宣传彩页中宣传的“全国1000家门店”有偏差。

我局于2019年4月10日、4月26日分别对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梁小虎、韩泽瑀进行询问调查。两位被询问人都承认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在其宣传彩页、官方网站、淘宝店铺中存在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医疗广告用语和广告内容表示不准确的事实。

我局于2019年5月21日,对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账册进行查阅,核实网址为WWW.4006181700.com的网站建设合同是与合肥玄微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网站造价及广告费用是5000元。对涉及“10大明星项目500000孕产妈妈强力推荐”和“盆底肌健康您忽视了吗?”两款宣传彩页的有关合同、账簿、广告费用票据进行提取,这两款宣传彩页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委托淄博恒泽彩印有限公司印制,其中“10大明星项目500000孕产妈妈强力推荐”宣传彩页印制数量40000份,广告费用16800元;“盆底肌健康您忽视了吗?”宣传彩页印制数量21000份,广告费用9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和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了广告内容表示不准确和在推销产后恢复服务广告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其公司宣传彩页、官网中宣传门店数量与实际数量情况不相符,广告内容表示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WWW.4006181700.com网站访问量的情况,当事人的广告内容表示不准确,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具有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参考《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四十条“广告内容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较轻】广告费用一万元以下的,对广告主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利用公司宣传彩页、官网、淘宝店铺中在推销产后恢复服务广告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医疗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参考《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二十八条“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药用语【一般】广告费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广告主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65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地址:淄博张店柳泉路北首)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06月14日

  • 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楼南区
  • 免费电话:400-618-1700
  • 座机号码:0533-2310167231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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