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义市监管罚字(2018)06242号

处罚日期:2018-08-14  处罚内容:罚款2500元,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  处罚机关: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义乌之彧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0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37号,法定代表人:何银红,股东:何银红、王信翔、汪颖婷,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物现场批发、网上销售:避孕套、硅胶制品、纸制品(不含出版物)、日用百货、家纺用品、家居日用品、数码配件、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工艺品、饰品及其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玩具、服装、鞋、化妆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美容用具、皮具、家用电器、小五金、不锈钢制品、围巾、帽、泳衣、内衣、针纺织品、雨具、服装配件、袜、手套、箱包及其配件、腰带。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义乌之彧进出口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7月26日申请注册“橙色爱人”第20769389号第5类商标,但没有自动售货机商品商标所有权。3、通过商务部核查,义乌之彧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橙色爱人”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义乌之彧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37号;法定代表人:何银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3H35A;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物现场批发、网上销售:避孕套、硅胶制品、纸制品(不含出版物)、日用百货、家纺用品、家居日用品、数码配件、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工艺品、饰品及其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玩具、服装、鞋、化妆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美容用具、皮具、家用电器、小五金、不锈钢制品、围巾、帽、泳衣、内衣、针纺织品、雨具、服装配件、袜、手套、箱包及其配件、腰带;电话: 15906790092;邮政编码:322000。

2018年7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37号义乌之彧进出口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网站上有发布“平均每一天就有两家橙色爱人专卖店开业,无加盟费、无管理费、零库存、零风险,领军品牌” 等字样宣传内容,当事人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2018年07月05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37号义乌之彧进出口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网站上有发布“平均每一天就有两家橙色爱人专卖店开业,无加盟费、无管理费、零库存、零风险,领军品牌”等字样宣传内容。至案发时止,共计广告费用800元。案发后,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在案。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证据一、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我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事实;证据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证据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证据四、在当事人共同在场情况下现场提取的网页截图一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内容。

2018年08月0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义市监管告字〔2018〕14002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于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三、罚款25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各代收“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银行(银行地址:各代收银行义乌市各网点,账户: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账号:义乌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账号)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将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义乌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十五日内直接向义乌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 义乌之彧进出口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37号
  • 免费电话:400-180-8870
  • 座机号码:0579-89982683
  • 号:chengseairen888
  • 北京公司:北京市大兴区经海三路109号天骥智谷31号楼403室
  • 成都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大厦S1-1539室
  • 广东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达镖国际大厦1202室
  • 西安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朝阳国际广场B座1509
  • 郑州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永和宇宙星广场13楼1304室
  • 免责声明:市监处罚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