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五一中路税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芙国税简罚(2018)1526号
处罚日期:2018-03-23 处罚内容:罚款100元 处罚机关: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五一中路税务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湖南名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16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3起,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五一大道800号(原蔡锷中路010号)2102房,法定代表人:冯杰杰,股东:蔡传浩,已于2016年10月17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商务部核查,湖南名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名派”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湖南名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长芙国税简罚(2018)1526号
违法行为类型:其他违法,税控设备丢失
处罚机关: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五一中路税务分局
处罚日期:2018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