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工商处字(2016)31号
处罚日期:2016-06-16 处罚内容:罚款20.1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机关: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米莱奇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前身为武汉连星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七路西、革新大道北海峡科技创业基地1#研发楼栋4层办公2(8),法定代表人:晏猛元,股东:晏猛元、汪飞,已于2015年9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米莱奇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虽已受让“米莱奇”第13467334号第12类婴儿车商品商标,但米莱奇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和“米莱奇”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米莱奇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七路西、革新大道北海峡科技创业基地1#研发楼栋4层办公2(8),法定代表人:晏猛元,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儿童用品、玩具、办公用品、体育用品、五金交电、成人自行车销售;网站技术推广;广告设计、制作。
本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七路西、革新大道北海峡科技创业基地1#研发楼栋4层办公2(8)的米莱奇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涉嫌利用互联网及宣传册对外发布虚假广告。本局于2016年4月22日立案,并对此案展开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米莱奇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在对外宣传销售“米莱奇”牌童车销售。该公司主要通过公司网站网页和宣传册对外宣传,销售模式是:客户看到网页和宣传册宣传后到该公司考察,再签订加盟合同,该公司依据合同销售商品给客户。该公司官方网址是www.milaiqi.com,由广州凡意广告设计设计制作的,2015年10月起开通了公司网页,按照协议该公司支付给广告公司网站建设费用12000元。公司相关的宣传广告册是找武汉方民印刷印制的,没有签订合同,印制费用为8100元。广告费用共计投入20100元。该公司在利用互联网和宣传册对外推广宣传,在其宣传用语中出现:“打造最新潮最具竞争力的美丽童车”、“一直处于行业的最尖端”、“米莱奇,儿童最喜欢的童车!妈妈最放心的品质!合作商盈利最大的项目”、“它现在可以说是国内最有价值的品牌,也是最受国内家长信赖的童装品牌”、“米莱奇品牌童车作为童车的第一品牌”等禁止性用语。
以上调查证据:1.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图片1份2页,询问(调查)笔录1份,当事人的情况说明1份,网站网页截图1份10页,宣传册1份12页,网站建设费用及维护费付款凭证1份,印刷宣传册付款凭证1份2页,证明当事人广告虚假宣传的事实;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晏猛元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汪飞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督办案件通知书((2016)第(17)号)1份2页,米莱奇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2016年1月1日至今48起投诉单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情节严重的事实。上述证据,已记录在案,当事人对上述证据无异议。
2016年6月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东工商听字[2016]1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和宣传册对外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发布虚假广告行为。鉴于该案件是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督办案件(该案件是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督办案件(2016)第(017)号),当事人的广告虚假宣传涉及人员众多,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以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处罚: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做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201000元。2、吊销营业执照。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库武汉市东西湖区支库各开户银行(帐户: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国库科,账号:885—1)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