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丰处字(2013)第D30817号
处罚日期:2013-10-15 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圣乐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号-1号北京枫林商务酒店806室,而非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外环西路总部国际26号院,法定代表人:杨立稳,股东:杨立稳、朱爱玲,已于2013年10月1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圣乐美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1年6月9日申请注册“棒棒塘”第9572527号第25类童装商品商标,但截止2015年4月13日商标已无效。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圣乐美科技有限公司和“棒棒塘”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圣乐美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注册号:11010601247450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立稳
违法行为类型: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
行政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