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二审通知书
(2022)湘0105执保299号
裁判日期:2022-02-25 文书类型: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湖南美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南乐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2日,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B区商业综合体(含写字楼)22009、22010房,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俊,经营范围为: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互联网科技技术开发、科技技术咨询、科技技术服务、科技技术转让;信息传输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推广;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外代理服务;网络技术的研发;软件的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包装服务;通讯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智能产品、人工智能设备、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塑料制品、耐火材料、二类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的批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日用塑料制品、通信设备、生物基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的制造(限分支机构);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湖南美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美袋物联”第56487473号第16类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信封、小袋)商品商标,但湖南美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和“美袋物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申请人吴木兆与被申请人湖南美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40364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1272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2)湘0105执保299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