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苏0412民初4455号

裁判日期:2018-07-20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2日,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管城村,法定代表人:贺南山,股东:贺南山、曹海平,经营范围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及配件制造,加工;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辆配件、计算机软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新能源机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8年5月15日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贺南山,股东贺南山、曹海平没有注册“绿福源”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和“绿福源”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原告董林林,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安徽省宁国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华,宁国市甲路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管城村。
  法定代表人贺南山,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继东,江苏禅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海平,该公司员工。

原告董林林与被告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董林林于2018年7月20日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董林林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董林林撤回对被告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0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董林林负担。

本裁定不准上诉。

审判员    顾海斌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钱斐讯

  • 江苏绿福源车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管城村
  • 免费电话:4008-360-180
  • 座机号码:0519-8058862183820988
  • 号:gh_babe449cf66c
  • 免责声明:法院裁判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同一项目的加盟投诉:
    绿福源电动车劣质货还收我三万八 4.5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