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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鄂0202民初1767号

裁判日期:2018-08-20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湖北华环纵横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8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兴港大道22-6号B厂房,法定代表人:张强,股东:张强、牛亮,经营范围为:家居及其制品、木塑粒料、木塑型材、铝型材及其制品的设计、研发、加工、生产、批发零售;销售石塑材料、型材、制品及五金配件、钢材、建筑材料;建筑门窗制作及安装;模具、机械设备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类)。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湖北华环纵横家居有限公司虽已受让“欧杰森”第18509368号第20类木制或塑料制招牌商品商标,但湖北华环纵横家居有限公司和“欧杰森”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原告:张明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址河南省光山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纪律,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华环纵横家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兴港大道22-6号B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9260Y8N。
  法定代表人:张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张明长与被告湖北华环纵横家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3日立案。原告张明长于2018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该撤诉申请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明长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420元,减半收取计1210元,由原告张明长负担。

审 判 员  林 峰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代  雯 莉
书 记 员  黄卿卿

  • 湖北华环纵横家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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