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0102民初32434号

裁判日期:2017-11-15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永大路1号院16号楼1层103室,法定代表人:余建华,股东:张亚红、余建华,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文具用品、服装、鞋帽、家庭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不含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建筑材料。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奥拓莱斯”第11336228号第9类遥控装置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广州奥莱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非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亚红,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和“奥拓莱斯”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原告汪克娟,女,××××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遵义县。
  委托代理人董苏宁,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被告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南兴创大厦5层501号。
  法定代表人余建华,总经理。

原告汪克娟诉被告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汪克娟诉称,原告于2016年4月26日与被告签订《智能自动车衣合作协议书-1》,合同内容“为原告拟在贵州省遵义市销售被告的奥拓莱斯系列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原告应向被告交纳品牌合作费28800元,被告配送原告市值28800元的产品,作为原告选择该销售地并取得该地代销被告产品的经营资格。”原告于签订合同当日,依约向被告支付货款28800元,作为向被告进货车衣的货款。而被告未依约在收款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后经原告查验被告发货的车衣,发现车衣数量与签约前被告承诺的按每套68元至268元的进货价格计算明显不符。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智能自动车衣合作协议书-1》和被告向原告作出的口头承诺,已构成严重违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请法院判决: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智能自动车衣合作协议书-1》;2、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28800元;3、被告接受原告退货;4、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4400元;5、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经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已对本案被告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签订合同的行为立案侦查,故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汪克娟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判长     孙 敬
审判员     赵庆丽
审判员     温同奇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舒茂琳

  • 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大路1号院16号楼1层103室
  • 官网地址:北京市大兴区4号线地铁高米店
  • 免费电话:4000-119-765
  • 座机号码:010-5261249957680146576801615768018857680737
  • 传真号码:010-52388031
  • 武汉地址:武汉市盘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卓尔优势企业总部基地
  • 免责声明:法院裁判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加盟网站: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加盟网站 北京鸿图天宇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加盟投诉: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加盟诓我血汗钱 2.26万元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公益为名让交钱 2.68万元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前后承诺不符合 2.675万元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市监处罚: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兴处字(2014)第614号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法院裁判: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0115民初7870号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02民辖终169号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大民(商)初字第9980号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5)二中民终字第10682号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5)二中民(商)终字第03692号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大民(商)初字第3339号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大民(商)初字第3340号
    新创国际网购商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4)大民(商)初字第13423号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