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8)苏01民终4525号

裁判日期:2018-06-12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46号院上营办公服务楼2号楼2层229室,而非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6号(6号线北运河西地铁站对面京通医院内运河写字楼),法定代表人:王岩,股东:王长川、王岩、张羽,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技术推广;企业策划;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零售针纺织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工艺品(不含文物)、办公用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柠檬工坊”第8714526号第30类奶茶(非奶为主)商品商标注册人为新支点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而非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王岩,股东王长川、王岩、张羽,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柠檬工坊”品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人为济南源动力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且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京恰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街道新华村路188号2159室(化工园)。
  法定代表人:陈宝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良鑫,男,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汪惠,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上诉人南京恰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汪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7)苏0116民初39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本案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本案属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发生在南京市××区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请示的复函》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发生在南京市××区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即除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指定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而本案原审立案时间为2017年6月9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已无特许经营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因此,原审判决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7)苏0116民初395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移送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上诉人南京恰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予以退回。

审判长    卢 山
审判员    叶波平
审判员    刘方辉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    吴 青

  •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46号院上营办公服务楼2号楼2层229室
  • 官网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6号(6号线北运河西地铁站对面京通医院内运河写字楼)
  • 免费电话:400-011-8830400-601-9687400-6260-588400-990-6757
  • 座机号码:010-60649292
  • 华南运营中心
  • 免费电话:400-6260-588400-990-6757
  • 免责声明:法院裁判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加盟网站:
    优咖柠檬饮品加盟网站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爆奶双享杯饮品加盟网站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土豆心愿小吃加盟网站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蒸美味快餐加盟网站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果然爱冰淇淋加盟网站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贝克汉堡加盟网站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乔东家排骨大包加盟网站 北京盛世源动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加盟投诉:
    爆奶双享杯饮品高于市场价发货 2.084万元
    乔东家排骨大包让我订高价物料 17万元
    乔东家排骨大包不顾加盟商死活 4.296万元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市监处罚:
    乔东家排骨大包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通处字(2015)第306号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法院裁判:
    优咖柠檬饮品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闽02民终104号
    优咖柠檬饮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闽0206民初5248号
    蒸美味快餐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7)粤01民终15058号
    蒸美味快餐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苏0116民初4367号
    果然爱冰淇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4)三中民(知)初字第08955号
    贝克汉堡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浙8601民初3806号
    贝克汉堡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浙8601民初1780号
    贝克汉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渝05民初795号
    贝克汉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渝05民初732号
    乔东家排骨大包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鲁01民初1372号
    乔东家排骨大包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2052号
    乔东家排骨大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京0112民初4675号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