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鄂0192民初852号
裁判日期:2017-04-26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湖北民富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3栋2层03室,法定代表人:孙相楠,股东:李林、袁传金、朱刚、胡伟、文馨、孙相楠,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投资咨询(不含期货、金融及证券);服装鞋帽、日用品、化妆品、母婴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发射设备)、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湖北民富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虽于2014年4月16日申请注册“易创国际”第14392682号第42类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商标,但截止2015年5月18日商标仍在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湖北民富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易创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原告:郭孝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霍邱县。
被告:湖北民富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3栋2层03室。
法定代表人:孙相楠。
本院在审理原告郭孝虎诉被告湖北民富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施何梅
审 判 员 彭 林
人民陪审员 徐国伟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李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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