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成知民初字第420号
裁判日期:2016-04-08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成都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13楼13号,而非成都市金牛区石灰街6号国贸广场16F,法定代表人:李良锋,股东:郝佩玲、李良锋,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设计;销售:建材。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成都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受让“廖家”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成都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廖家”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原告兰友梨,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
委托代理人刘鑫,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法定代表人李良锋,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易晓莉、聂巧,四川拓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法定代表人李良锋,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易晓莉、聂巧,四川拓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受理原告兰友梨与被告成都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合同纠纷一案中,兰友梨于2016年4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第三人的起诉。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兰友梨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其撤回对被告、第三人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兰友梨撤回对被告成都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成都廖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原告兰友梨承担。
审 判 长 张 俊
代理审判员 黄金迪
人民陪审员 范建国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书 记 员 赵 莉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8)川民终156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川民辖终61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川民辖终62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8)川民辖终49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696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691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693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692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690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川01民初1426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川01民初1425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川01民初1424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川01民初1423号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0105民初9810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7)川民终774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川01民初1125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川01民初1116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川01民初1106号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川0107行审4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175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178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176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179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174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177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民辖终182号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川0106民初804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川01民初321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成知民初字第420号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金牛民初字第1471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成知民初字第390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成知民初字第70号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 (2014)川知民终字第50号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行政判决书 (2014)高行终字第649号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3)金牛民初字第7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