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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东民(知)初字第15893号

裁判日期:2015-11-17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爱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华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爱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61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桃园东里15号4幢2层3205室,法定代表人:陈敬红,股东:北京爱亲乐乐孕婴用品有限公司、陈敬红,已经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

原告田晓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
  原告高翠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桑淼,内蒙古三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常晓会,内蒙古三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华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陈敬红,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薛微,北京焱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智伟,男,××××年××月××日出生,北京焱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田晓东、高翠红诉被告北京华恩投资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田晓东、高翠红于2015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华恩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田晓东、高翠红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田晓东、高翠红撤回对被告北京华恩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田晓东、高翠红负担25元(已交纳)。

审 判 长   刘世红
代理审判员   高 翡
人民陪审员   郑 欣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 沁

  • 北京爱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桃园东里15号4幢2层3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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