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7)鄂0192民初716号

裁判日期:2017-03-13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6栋8层0室(06号),而非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大道金融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胡菊兰,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胡菊兰没有注册“汉培在线”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汉培在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原告:孙苏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禹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帆,湖北律之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6栋8层0室(06号)。
  法定代表人:胡菊兰。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苏辉与被告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员  彭 林
人民陪审员  徐国伟
人民陪审员  程传耀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李思瑶

  • 武汉锐智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6栋8层0室(06号)
  • 官网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大道金融港
  • 免费电话:400-602-7150
  • 座机号码:027-50753427507653905076539762432916
  • 免责声明:法院裁判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