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粤0306民初26739号
裁判日期:2016-12-28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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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深圳店商密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
法定代表人刘会磊。
被告李征,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店商密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深圳店商密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按撤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5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陈蕾仰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董 宏
书记员 席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