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茱莉意式卷饼猪扒运营单位安徽盛耀佳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中环国际广场18幢1802-2室,而非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与当涂路交口晨辉大厦17楼,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吴宝昊,经营范围为: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餐饮营销策划;餐饮项目投资及策划;礼仪服务;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设备销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安徽今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江晨园B-9幢1401-1406,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孙浩,经营范围为:商业运营管理、商务咨询、信息咨询、技术转让,食品研发,策划招商,品牌管理,餐饮设备的销售及转让,文化传播。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安徽盛耀佳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受让“安茱莉”第14022918号第43类自助餐厅服务商标,但安徽盛耀佳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安茱莉”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1月31日 15:40:35 投诉发布:翟建军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33.4947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恒冠冠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1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20号新华金融广场B幢办2310,法定代表人:薛清姜,股东:张三军、薛清姜,经营范围为:汽车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商务车及乘用车的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汽车装饰装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安装;各种工业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塑料制品、有色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文化用品、胶黏制品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恒冠冠瑞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12月28日申请注册“车驰炫”第22435813号第12类运载工具用轮胎商品商标,但截止2018年5月17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恒冠冠瑞科技有限公司和“车驰炫”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1月11日 13:42:12 投诉发布:许宏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2.2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恒冠冠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1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20号新华金融广场B幢办2310,法定代表人:薛清姜,股东:张三军、薛清姜,经营范围为:汽车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商务车及乘用车的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汽车装饰装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安装;各种工业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塑料制品、有色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文化用品、胶黏制品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恒冠冠瑞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12月28日申请注册“车驰炫”第22435813号第12类运载工具用轮胎商品商标,但截止2018年5月17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恒冠冠瑞科技有限公司和“车驰炫”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2月20日 23:08:57 投诉发布:孟嵩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6.6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翼家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楼378室,法定代表人:马冰,股东:汪向情、孟祥佩、马冰,经营范围为:无锁孔智能遥控防盗门、电子产品研发、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安全用金属制品、金属门窗、卫生陶瓷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家用电器、视听设备、木制品、家用纺织制成品、服装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会议服务;公司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智能化、信息技术服务;通讯技术研发;网络平台搭建;智能家具、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销售;安防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综合布线;企业营销策划;文化宣传;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安徽翼家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虽已注册“宁智”第18277441号第9类电锁商品商标,但安徽翼家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智”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1月05日 19:35:37 投诉发布:邹建伟 合同期限:2年 涉案金额:19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微言大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沃野花园三期CBC拓基广场商办楼B座1007室,法定代表人:陈有余,股东:刘佳佳、陈有余,经营范围为:企业信息咨询,个人创业咨询,互联网营销咨询,互联网推广策划以及咨询;面膜、保健用品、卫生用品销售;创业培训活动咨询策划;创业项目咨询策划;徽商培训策划。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7年9月19日安徽微言大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有余,股东刘佳佳、陈有余没有注册“泰和堂”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微言大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泰和堂”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9月20日 10:40:31 投诉发布:张丽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2.4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荣事达集团第六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郭子珍,股东:安徽品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郭子珍,经营范围为:电脑洁身器及电器产品、卫浴产品、太阳能热水器、电热水器、空气源热水器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集成吊顶、晾衣架、智能家居、木门、木地板产品开发、销售;PP-R管材管件、U-PVC管材管件、PE-RT地暖管等塑料管道制造、销售;新型建材开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灯具灯饰及太阳能灯具、照明电器及附件、其他其他照明器具的研发、制造、销售;桑拿设备、光波浴房设备、足浴桶、健身设备销售;低压电器、开关插座、配电箱及电气附件产品开发、销售;(专项许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网上销售、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技术服务(除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开关插座开发、制造、销售;汽车用品、智能车位锁开发、制造、销售;智能锁具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建筑装饰装修用材、陶瓷、瓷砖、发热芯片、涂料、工业涂料、建筑胶粘剂、防水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化工材料销售(除危险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荣事达”第3439861号第11类坐便器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而非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郭子珍、股东安徽品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荣事达”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9月04日 15:00:06 投诉发布:王红 合同期限:6年 涉案金额:35.67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西052号,法定代表人:孔凡军,股东:郑冰英、孔凡军,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产品、净水设备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工业用和商用电开水器、民用和商用净水器饮水机、工业水处理设备整机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家用厨房电器、油烟机、灶具、消毒柜、集成灶研发、生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虽已注册“格美”第40类水处理服务商标,但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格美”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8月05日 21:20:11 投诉发布:付淑霞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5.1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恒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8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甘泉路81号沃野花园商办楼办B-1210-1211,法定代表人:陈有余,股东:陈有余、裴培,经营范围为:国内广告设计发布代理、面膜、眼贴销售(含网上)。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恒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有余,股东陈有余、裴培没有注册“妙瞳”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恒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妙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7月18日 16:33:32 投诉发布:刘爱芝 合同期限:13个月 涉案金额:0.8799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麟路西052号,法定代表人:孔凡军,股东:郑冰英、孔凡军,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产品、净水设备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工业用和商用电开水器、民用和商用净水器饮水机、工业水处理设备整机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家用厨房电器、油烟机、灶具、消毒柜、集成灶研发、生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虽已注册“格美”第40类水处理服务商标,但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格美”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7月05日 17:55:17 投诉发布:戴伟雄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5.5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恒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8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甘泉路81号沃野花园商办楼办B-1210-1211,法定代表人:陈有余,股东:陈有余、裴培,经营范围为:国内广告设计发布代理、面膜、眼贴销售(含网上)。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恒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有余,股东陈有余、裴培没有注册“妙瞳”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恒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妙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7月04日 13:58:47 投诉发布:张丽君 合同期限:3个月 涉案金额: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