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丹比奴女装加盟不依照合同退款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1号中泰国际广场第41层4106自编A房(本场所仅限办公功能),法定代表人:陈开华,股东:田周强、陈开贵、李千亿,经营范围为:商业特许经营;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服装辅料零售;头饰零售;鞋零售;帽零售;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棉、麻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服装辅料批发;头饰批发;鞋批发;帽批发;眼镜批发;箱、包批发;家居饰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展台设计服务;货架批发;皮革及皮革制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清洁用品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香精及香料批发;仪器仪表批发;辐射防护器材的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卫生洁具零售;劳动防护用品零售;香精及香料零售。风险预警

2017年6月30日,我和我嫂子从赣州市坐火车来到广州考察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的女鞋品牌丹比奴女装,他们公司挺大,看上去蛮高大上的。招商部的杨明良经理(手机:188193*7057[?] 微信:Jack*3014[?])把我们带到一间办公室,讲解了公司的发展历程,还有什么明星代言、央视投放的广告、挂牌上市等等,并且分析了加盟丹比奴女装的赢利和理念。

我们比较关心资金投入这一块,想了解一些已经开店的例子,杨经理就举例了一家海南的店铺:店面48平方米,投资15万元,这其中还包括了装修费。听后我就跟嫂子说我们做个15万元左右的店应该是可以的。因为我们来考察时走得仓促,没想过当天签合同,就在杨经理的建议下先交了0.1万元的市场考察费,他说如果不做他们的品牌,考察回来后这笔钱可以退还。在去考察的路上,我们再三问杨经理开个40平方米的店铺15万元包括装修真的够吗,他都肯定地回答是的。之后我们去了三家丹比奴女装直营店,参观完已经晚上8点,所以没有去他们的工厂考察,而是直接跟杨经理回到他们公司。

回到公司以后杨经理问我们感觉如何,就考察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丹比奴女装这个品牌还是不错的,就如实回答了。杨经理问我们是否签合同,说他们公司会帮忙选址、装修,开业时还会有专业的人指导我们怎么销售。我和我嫂子商量了一下,说今天还是不签了,因为我们资金不到位,怕先签了合同筹不到这么多钱。杨经理就在那里一直跟我们讲,说什么“也不是说一定要你们签合同,你们不签合同也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说回去把资金搞定了再来签合同。杨经理又开始不停地劝,“你们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还是把合同签了吧,不要白跑一趟”。他还帮我们计算了一下,说开个40来平方米的店面,15万元真的够了,钱不够的话可以先付8万元,其他的开店进货的时候再付也可以。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杨经理说他先出去一下,给我们几分钟时间考虑。过了一会儿杨经理回来了,问我们考虑得怎么样?我们还是说钱不够没办法签合同,他听罢又说他去问一下公司财务部可不可以再帮我们降低一点门槛要求。他出去后我又跟我嫂子商量到底签不签合同,没过一会儿杨经理回来,说已经帮我们争取到了最低的门槛,签合同时先付6万元,还说这已经是最低的门槛了。虽然我们还是纠结,但在杨经理不停地讲解和分析下,我们的心底防线彻底垮塌了。

杨经理拿了两份合同过来叫我们先付钱,转账到他们公司的银行账户,我说我的钱全部在支付宝,没办法转账,他就拿来了支付宝账号。支付宝一次只能转账5元万,所以我分两次转,第一次5万元,第二次1万元,加上去参观直营店转的0.1万元,一共付款6.1万元。然后就开始签合同,因为我们资金不到位,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特意叫杨经理在补充条款注明:甲方为乙方寻找店铺,若找不到双方满意的店铺,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约,所交款项如数退还。如果乙方没筹到足够的资金,可以提出解约,6.1万元款项其中货款5.6万元,0.5万元为保证金。合同签好已经是晚上11点,我们两个人和杨经理在他们公司附近吃了饭就去酒店休息了,因为我们买了第二天回去的票。

第二天在回去的路上我和嫂子计算了一下,如果要把店开起来,七七八八花下来的钱估计要20万元,手上再留一些流动资金预计要准备25万元。到家之后我和嫂子想办法筹钱,问了一些银行的贷款,因为我们没有东西可以抵押,所以贷不了多少钱。我们也去市场考察了一下,发现“丹比奴”品牌的鞋子价位像蜘蛛王、意尔康、红蜻蜓的,在我们那里都不太好做,之后几天因种种原因家里人也不同意我们贷款开店。我们毕竟是农村人,家庭一般,20多万元的资金万一亏了承担不起,我嫂子还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我哥结婚的时候还欠了几万元的债。因此综合考虑下来,我们决定不做了。

7月6日,我在微信上跟杨经理说我们资金解决不了,要提出解约。他问我是资金问题还是其他的问题,看看能否解决,还说现在解约的话比较麻烦,他们公司的peter估计要月中才出差回来,要先写书面申请,还说如果解约的话他们公司有流程,实在做不了的话也不会强求,只是想了解一下是什么原因。我说是资金上的问题,杨经理就说如果我们解约的话,8年内都不能再做丹比奴女装这个品牌,叫我考虑一下要不要自己在商场上开个店面,资金10万元左右就可以。我肯定地回答他说不做了,然后杨经理让我先写一份申请书,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我写的申请理由是:因为个人原因,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和贵公司提出解除合作协议申请,望给予批准。

7月6日下午3点,他们公司一个姓严的主管(座机:020-382*7341[?])打电话给我,说他在杨经理那里了解到我们要解除合同,问是什么原因。我如实回答说是因为资金不够,他就说这个原因公司是不能解除合同的,我告诉他我们当时和杨经理签合同的时候他说过,如果我们资金不够可以提出解约的,而且合同也是白纸黑字写着的,有我们的签字也有他们公司的盖章。严主管反复跟我说资金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他还建议我们做8万元加盟的代理。我还是告诉他我们签合同的时候,8万元这个加盟级别杨经理从头到尾没提过一个字,合同上也没有写,也告诉他确实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然后严主管就叫我和我嫂子商量一下,是不是要做他们8万元级别的。后来我跟我嫂子商量一下还是决定不做,就将这个情况又在微信里跟杨经理说了,他说严主管是他的上司,还说我们资金不够这个原因是没办法给我们解约的,建议我们做8万元的。他这样说我肯定也不能答应了,因为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他没跟我们提过这个8万元级别的事情,只是说不合作了钱能退。杨经说周末他们领导不在公司,周一再给我们答复。到了星期一我问杨经理结果,他说领导还没有答复,我叫他尽快帮忙处理好,这样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到了晚上我又打电话给杨经理,他说明天答复。

第二天我再次问杨经理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他说我的这个事情他们领导移交到公司法律法务部了,由严主管全权处理。7月10日上午9点32分我给严主管打电话,他说可以给降成8万元货款的加盟,但是没办法解除合同。这样的结果我肯定不同意,毕竟杨经理从头到尾没提过8万元这个级别,我也是冲着可以退款才交的钱。我跟严主管说,照你这样讲的话,那公司不就是不讲事实吗?严主管听这话似乎就有点生气,说如果我这样的话他没办法跟我沟通。在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嫂子也在旁边,于是我让我嫂子跟他沟通,我嫂子跟他好言协商,最终的结果还是要我们做8万元的加盟,他再帮我们争取更大的利益,反正就是拒绝依照合同写的解除合同及退款。

挂了电话之后我们自己商量了一下,开始我嫂子还有点心动,想着已经交了6万元的资金了,要不要就直接做8万元的算了。我再三考虑了一下,还是偏向于不做他们品牌的,毕竟是他们不讲事实在先,凭什么要我们顺着他们的思路走。第二天我嫂子的父亲来我们家吃饭,我们一家人提起这个事情,并将事情的经过讲出来,我嫂子的父亲听后也叫我们不要做,感觉一家这么大的公司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如果我们同意做8万元的,到时候店开起来了他们会不会再出问题呢?感觉难以信任。

后来我在网上搜索了各种解决办法,结合种种意见要么协商解决要么只能起诉。我们偏向于协商解决,但以严主管的说话态度,协商解决几乎不可能。到了7月18日,我们还是没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今天上午我又打电话到他们公司,得知严主管请假了,公司其他的人也做不了主,叫我再打电话过去。为了让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尽快按照合同约定退款,我在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投诉,希望贵网站能提供帮助。

对于投诉众多且拒不解决的涉嫌合同诈骗项目,广大投诉人发布投诉的同时可联合不少于10个投诉人,携带身份证、订立合同、转账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统计好每个投诉人的被骗钱数,整理好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与经过,一起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3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20-87502765。联合报案协助请拉到页面底部添加在线客服为好友。

丹比奴女装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4张
  • 付款凭证共4张
  • 授权牌匾共1张
  • 宣传材料共3张
  • 考察费用共2张
  • 开店费用共11张
  • 配送清单共8张
  • 货品照片共24张
  • 总部照片未通过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10张

丹比奴女装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40501460041000*1613[?],户名: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
  • 开户:招商银行,账号:1209111015*0803[?],户名: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
  •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179858000046*6945[?],户名:陈启兴
  • 开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账号:6224398800177*8062[?],户名:邹满顺
  • 开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账号:6224398800343*5483[?],户名:陈启兴
  •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0867682*1779[?],户名:陈启兴
  •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122636020767*4444[?],户名:陈启兴
  •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366833200119*5323[?],户名:陈启兴
  • 开户:中国银行,账号:62175670000989*4649[?],户名:陈启兴
  • 开户:交通银行,账号:62226207100184*4309[?],户名:陈启兴
  • 刷卡:POS机,编号:3090039599*0460[?],商户:蔓哲企业
  • 丹比奴女装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市场监管 @广东税务 @广东公安 @广州市情 @广州市场监管 @广州税务 @广州公安 @广州市商务委 @广州天河发布 @广州天河公安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财经郎眼 @广东卫视 @珠江商报 @珠江时报 @羊城晚报 @南方都市报 @新快报 @南方日报 @南方法治报 @广州电视台经济新闻 @广州日报


  • @广东公安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东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州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州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南方都市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州公安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东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州天河公安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1号中泰国际广场第41层4106自编A房(本场所仅限办公功能)
  • 免费电话:400-878-9208
  • 座机号码:020-3731498638217341382177063825109338251792382517973831035338372150386203538553720587495298
  • 传真号码:020-38251791
  • 号:DAMBOLO988manzhe01
  • 西南分公司
  •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16号1栋38层4号
  • 免费电话:400-878-9208
  • 丹比奴女装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朱华英 女士 江西省赣州市 手机号码:1868***3393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胡蕊 女士 河南省商丘市 手机号码:1523***9295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刘金娣 女士 湖南省娄底市 手机号码:1378***2051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毛天 先生 湖北省武汉市 手机号码:1326***602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李海霞 女士 湖北省十堰市 手机号码:1363***6156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加盟网站:
    莎斯莱思服装加盟网站 广州市蔓哲服饰有限公司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加盟投诉:
    莎斯莱思服装加盟合作难以经营 30.41万元
    该公司其他项目的市监处罚:
    莎斯莱思服装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哈市场监处字(2017)第90号
    热门标签:
    丹比奴 女装 丹比奴女装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