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雁达电动自行车未按承诺发货
投诉时间:2017-07-03 11:04 投诉发布:张学亮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4.11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倒闭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东莞车乐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8日,注册地址为东莞市横沥镇田头村南环路3号一楼,而非东莞市横沥镇南环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季华,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加工:智能产品、人工智能自动化系统、水杯、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电热制品、餐具、制冷设备、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玻璃制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飞雁达”第5696017号第12类电动车辆商品商标注册人为王燕鸽,而非东莞车乐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季华,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东莞车乐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飞雁达”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2017年4月份我萌生了创业的念头,和家人商量并且初步考察市场之后,决定做电动自行车这个行业。我在网上搜索电动自行车加盟代理,搜到很多厂家的信息。经过几番比较,最终选择了东莞车乐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飞雁达电动自行车。
4月24日我乘飞机抵达广州,又坐上他们安排的大巴来到东莞。第二天,他们把我接到他们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客服(手机:133108*0280[?])把我带到总经理刘季华(手机:139268*5557[?] 微信:clh2*1718[?])的办公室。刘季华热情地接待我,并介绍了飞雁达电动自行车的加盟政策和市场发展前景。他说得很真诚,他们公司也看不出什么问题,4月25日我们正式签订飞雁达电动自行车经销协议,合作区域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并通过POS机刷卡支付了3万元货款。随后刘季华安排了售后部主管(座机:0769-823*3280[?] 手机:181281*7002[?] 181280*7002[?] 微信:h181280*7002[?])过来选货登记,我按照说好的进货价格一共选了55辆电动车和平衡车,凑够了39100元的总货款。
5月3日我收到11件货,经检查发现其中有部分车型并非是我要的,而且没有任何开业的广告宣传用品。我给飞雁达电动自行车的雷主管打电话,他叫我先开业,开店需要的东西他们马上发快递,剩余的货随后就发,并再三保证不好卖的货可以随时调换。我将信将疑地开业,等了一周货还没有到,再打电话沟通,他们就找各种理由。我抱着希望一次次给他们机会,而他们一次次让我失望,多次和我说货已发出,让我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货,其实根本没有发货!
早在前两年,飞雁达电动自行车公司的名称叫做东莞威帝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在只是原班人马换了个名字而已!他们在签约前跟我说发货价为市级代理价,等我收到货后又说是按市场价铺货的,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我希望通过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的投诉能帮我自己维权!
飞雁达电动自行车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5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共4张
- 考察费用共1张
- 开店费用共1张
- 配送清单共3张
- 货品照片共5张
- 总部照片未通过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4张
飞雁达电动自行车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市场监管 @广东税务 @广东公安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税务 @平安东莞 @东莞商务局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财经郎眼 @广东卫视 @珠江商报 @珠江时报 @羊城晚报 @南方都市报 @新快报 @南方日报 @南方法治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东莞电台市民热线 @莞视频 @广州日报东莞新闻 @东莞时报 @东莞日报
飞雁达电动自行车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张学亮 先生 河北省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61***8792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尹建钱 先生 江苏省徐州市 手机号码:1825***9366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