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合肥 - 上海 - 衢州更多

爱漫电商平台收加盟款才是目的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爱漫电商平台运营单位深圳市爱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漫边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漫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B座2301,法定代表人:吕元枢,股东:吕元枢、俞满铃,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网页设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市场营销策划;游戏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深圳市爱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龙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展滔科技大厦C座1607、1608,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吕元枢,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动漫设计;动漫文化活动策划;产品外观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网页设计;经营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开发;数据库管理,数据库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广告业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深圳市爱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吕元枢,股东吕元枢、黄军没有注册“爱漫”商标,深圳市爱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吕元枢也没有注册“爱漫”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深圳市爱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爱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爱漫”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我是山西大同人,受深圳市爱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客服(座机:0755-619*3894[?] 235*4335[?] QQ:28539*6106[?] 微信:imin*0912[?])的忽悠,于2016年3月28日和深圳市爱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爱漫电商钻石代理协议书,但合同签名是直接打印上去的,合同上加盖的公章为深圳市爱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深圳市龙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我将加盟费6500元汇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元枢的银行账号(开户: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账号:62166120000073*1254[?] 户名:吕元枢),公司为我提供:全套网店精美装修及产品上传、手机端网店装修培训及推广、网店推广宣传10个月等服务,承诺10个月内将网店真实销量提升至1000单以上,真实订单的全部利润归我,并提供至少有三款爆款活动产品的打造。

刚开始爱漫电商平台的客服让我刷单,我就向黄军的支付宝账号(账号:aimanwenhua*@126.com[?] 姓名:黄军)上交了600元刷单费,店铺信誉刷到三颗心,刷单费也返回来了。接着他们让我学习店铺的操作技能,我先后学习了两个多月,基本掌握了怎么操作之后客服就没怎么管我了。合同上承诺的那些条款他们更加没有履行到位,比如合同上有一条是承诺真实销量达到1000件,可现在一件都没有卖出去。我的网店经营至今,所经营的货物都没有上齐全。我做的是男装,店铺曾出现过衣服陆续下架的情况,我也反映给爱漫电商平台的相关人员,但没有一个人回复我。

现在我的网店里只有几个商品,简直没办法开下去。网上还有不少跟我一样上了爱漫电商平台当的受害者,我请大家认清爱漫电商平台的假招商,我用人格担保自己所说的绝无虚假!这两家公司(实为一家)的办公地址是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大道展滔科技大厦C座16楼,我希望有同样遭遇的人能站出来和我一起在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揭发他们,避免不知情的人再上当。

爱漫电商平台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5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7张

爱漫电商平台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42015554000525*2094[?],户名:深圳市爱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开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109858400310*4843[?],户名:吕元枢
  •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840000064*1756[?],户名:吕元枢
  •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170072000136*7543[?],户名:吕元枢
  •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1280197*2970[?],户名:吕元枢
  • 开户:中国银行,账号:62166120000073*1254[?],户名:吕元枢
  • 开户:北京银行,账号:62103001622*8306[?],户名:吕元枢
  • 支付:支付宝,账号:aimanwenhua*@126.com[?],姓名:黄军
  • 支付:支付宝,账号:szlvyuans*@163.com[?],姓名:吕元枢
  • 支付:支付宝,账号:aimanwenh*@qq.com[?],姓名:俞满铃
  • 支付:支付宝,账号:135284*2886[?],姓名:吕元枢
  • 爱漫电商平台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市场监管 @广东税务 @广东公安 @广东网警巡查执法 @深圳市信访社会工作 @深圳市场监管 @深圳税务 @深圳网警 @深圳公安 @深圳刑侦局-深圳CID @深圳商务 @深圳龙华公安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财经郎眼 @广东卫视 @珠江商报 @珠江时报 @羊城晚报 @南方都市报 @新快报 @南方日报 @南方法治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深圳卫视 @广州日报深圳新闻 @深圳特区报 @深圳新闻播报 @深圳侨报 @深圳晚报 @深圳网警巡查执法 @深圳国税


  • @深圳特区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刑侦局-深圳CID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网警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东公安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东网警巡查执法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东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东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网警巡查执法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南方都市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国税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晚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公安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深圳市爱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B座2301
  • 官网地址:深圳龙华新区民治大道展滔科技大厦C座16楼
  • 免费电话:400-020-8557400-022-8557
  • 座机号码:0755-6153416361966401
  • 深圳市爱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展滔科技大厦C座1607、1608
  • 免费电话:400-022-8557
  • 座机号码:0755-6196389461966401
  • 爱漫电商平台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孟卓明 先生 山西省大同市 手机号码:1893***8686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丁石 先生 湖南省岳阳市 手机号码:1376***0613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郭望君 先生 广东省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0483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刘阳 先生 广东省珠海市 手机号码:1867***6775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邓伟涛 先生 广东省深圳市 手机号码:1597***1256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李冉 先生 北京市朝阳区 手机号码:1860***4594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宋丹丹 女士 江苏省徐州市 手机号码:1811***6271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胡晓霞 女士 北京市东城区 手机号码:1851***665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刘忆倩 女士 广东省深圳市 手机号码:1392***7027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何昱彤 女士 甘肃省庆阳市 手机号码:1839***5800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