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鸽电动车加盟事前承诺事后反悔
投诉时间:2017-07-05 14:45 投诉发布:魏智才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8.11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凌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泓浩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10D地块1号楼1层102室,而非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海鹰路9号院,法定代表人:吴海峰,股东:吴海峰、林惠霞,已于2018年6月22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凌鸽”第16451781A号第12类电动自行车商品商标注册人为新平优志商务有限公司,而非北京凌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吴海峰,股东吴海峰、林惠霞,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且截止2017年6月19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凌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凌鸽”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风险预警
我从网上看到凌鸽电动车的招商广告,与客服经理韩月(手机:183103*7650[?] 微信:183103*7650[?])了解之后去了北京考察。我于2017年6月16日到达北京凌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接待员把我带到一间办公室,告知前来看车的人很多,让我稍等。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两三个人过来和我说了一两句话,拿了一些凌鸽电动车车型款式样图给我看。等待的时间里,我看到有两三个人达成合作意向,去刷卡订货了。
后来这家公司的大区经理唐州(手机:151102*8483[?] 微信:151102*8483[?])进来给我介绍凌鸽电动车的加盟政策,他拿来一份《二轮电动车投资方案》,里面介绍了代理的级别与拿货量。以县级代理为例:交3.98万元,配送20辆二轮电动车,累计进货100辆有返利,车子保修3年,还送宣传单页给我们做开业宣传用。唐州说进多少价位的货就是什么代理,比如付3.98万以上进货款就是县级代理,不用额外再去交代理费,如果成为市级代理还可以享受进货9折的优惠,以后有人想在这个地区做代理,公司会直接把这个资源推荐给我们,由我们接洽。
公司开出的条件非常诱人,我说先考虑一下,唐经理就直接拿出合同说先看一下再决定。我拿起合同还没看一会儿唐经理就问我考虑得怎么样?当时合同上未标明是做什么代理,我也就没有特别去看。我要求先选车子再签合同他们不肯,我想着早签晚签都一样,就把字签了。签字的时候他们说要先把代理费交了,我要求先交一部分,货到后再交清,他们同意了,还说代理费就是货款。我于是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交清了1.5万元代理费,接着凌鸽电动车的营运总监杨威(手机:186003*2360[?] 微信:186003*2360[?])带我去选车。选好车后杨威说送的20辆车也可以自己挑,我挑完之后他又说有2万元的赊货,于是我又选了大概十几辆车,小坐片刻后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把货款打到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桥支行 账号:62170000100994*1385[?] 户名:龙明强),交齐了货款。之后他们给我打电话说只给我发20辆简易款的车,可是他们当初介绍的时候说的是铺货20辆让我自己选,然后再给2万的赊货,现在完全变了样,这2万元赊货也变成了0.3万元,并且拒不承认代理费就是货款。商量来商量去,他们说最多只能给我发10辆简易款,加6辆我选的货,我已经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由于合同上面写的是也是代理费3.98万元,进货100辆车返1.3万元,返完为止,这让我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帮我维权。
凌鸽电动车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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