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师教育保目标合同只为让你付钱
投诉时间:2017-08-03 17:11 投诉发布:付吉峰 合同期限:5年 涉案金额:52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博师育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28号4层405-1,而非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中心座3层,法定代表人:刘国铭,股东:刘国铭、赵丹、樊栋梁、刘国营,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博师育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8月12日申请注册“博师教育”第13063681号第41类培训服务商标,但截止2018年5月30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风险预警
由于一直对教育投资比较感兴趣,所以2016年10月20日我专程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财智国际大厦中心的北京博师育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考察博师教育这个项目。该公司招商部高总监(手机:153001*5847[?] 微信:gl9450*6018[?])向我详细地介绍了博师教育的优势,并承诺只要签署保目标合同,一切都由他们来操作,他们会按照合同要求3个月完成30万元的业绩,我只需要日常去看看校区、听听校长的汇报就可以了。介绍完之后,高总监又带我参观总部的办公场所。
由于我对项目一些细节的地方还存在疑惑,所以当时没有签合同。返回聊城后,高总监多次给我打电话,说目前聊城还有一个人也在咨询加盟博师教育并准备来总部考察,考虑到我是先跟他联系的,所以他提前告知,好让我尽快做出决定。11月7日,我再次前往北京咨询加盟事宜,高总监对我说:“你现在有自己的工作,你可以一直工作,公司会派外派校长进行校区运营工作,等校区运营好的时候你再辞掉工作,专心做教育。”我还是有些犹豫,毕竟这么大的投资,于是高总监又说:“如果你害怕无法保目标成功,我们就签订一份附加协议,先交19万元,3个月完成30万元保目标后你再补交6万元,如果到时没有完成30万元的目标就继续保目标,一直到达到30万元为止再补交6万元。”他这么一说我感觉比较放心,于当天先交了2万元的首付款和1万元的保证金,11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中心座3216室正式签订博师教育合作合同,合作区域为山东省聊城市。合同上他们只是让我签了名字,里面需要填写的条款是由公司工作人员后期再填写的。从公司回到家,我又将剩余的16万元汇入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浦发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911401548000*3348[?] 户名:北京博师育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钱汇过去后我积极地配合总部选址、设计,再到装修的安排。在花了12万元装修校区后,公司的人力资源副总周伟光(微信:185151*9997[?])于2017年2月18日派外派校长范震来我校区进行运营指导,同行的还有申博和区域总监裴宁(手机:137200*7290[?])。虽说是指导,其实就是进行员工培训,也没有对市场进行宣传。下午6点三个人培训完员工后就去附近的娱乐场所玩耍,我不太喜欢玩就没和他们一起去。
后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范震于3月4日离开聊城(但范震汇报给北京总部的考勤为3月10日离开聊城,存在考勤作假情况)。公司又在3月11日派李平生校长来聊城支持运营。李平生年龄40岁左右,是一个能力很强的人,我和他口头约定将聊城校区的运营全部交给他,我只负责校区宣传的费用。谁知李平生竟将老婆孩子都接到聊城来,时常因接送孩子上幼儿园而迟到、早退,而且经常请假。校区员工将此事告诉我时我非常生气,就让区域总监裴宁将其调回,裴宁同意了我的请求,但因各区域没有空闲的外派校长,他就让我等段时间再重新安排人过来。
李平生得知自己要被调走后基本不来校区,他在校区这1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因为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工作,所以校区的管理很混乱,一分钱收入也没有。而且由于工作不力,导致大量宣传物料堆积,我为此亏掉了2万元的宣传费用。4月6日,公司委派的吴世良校长到达聊城,两人口头交接工作后,李平生离开聊城。吴世良校长的工作还算勤勤恳恳,但是管理方面欠缺,因此学校派别林立,员工各自为政,吴世良几乎失去了校区的控制权,他也就此经常找借口以搞招聘、跑渠道不在学校。但招聘没找到新人,渠道也毫无进展,再加上吴世良对策划方案一窍不通,不知道该做何方案进行招生,也不了解周边其他教育机构的情况及资费,项目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一问起他相关情况,他就说慢慢会好起来的。
4月27日,我前往北京博师教育总部,向运营总监霍艳丽(微信:hyl8*0820[?])汇报他们外派校长玩忽职守的情况。霍艳丽让我支付李平生工资0.6万元,我说自己没有赚到钱,而且将李平生退回总部也是知道情况的,因此拒绝支付李平生在校期间的工资。霍艳丽说公司法务不在,让我改日再进行协商。5月3日我再次来到北京,他们强行要求我支付工资,我不想支付,他们就说我违约。公司客服黄晓丽(微信:133717*5925[?])说了两种方法解决:第一,因为我违约没有支付李平生工资,公司进行解约;第二,要求我转为常规运营。我强烈反对,保目标时间为3个月,时间还没有结束就让我改为常规运营,这是霸王条款。
返回聊城后,我于5月5日给公司汇款0.68万元作为外派校长工资。5月9日,公司以我不发外派校长工资为借口,下达了解约函。5月15日,外派校长吴世良晚上下班时突然告诉我公司要将他调回北京,不给聊城进行保目标。16日,吴世良简单交接工作后离开聊城校区。3个月的保目标时间还未结束,博师教育方面认为无法完成合同约定,提前将外派人员调回,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令人气愤!在此期间,聊城校区仅收款2.7万元左右。
博师教育跟我下达解约函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按照合同进行,把所有的事情推到我身上,这么没有商业诚信和道德的企业,真是太不负责任了!目前博师教育没有人来聊城校区工作,从来的第一位校长到现在我已经赔了48万元!博师教育派来的校长对营运一窍不通,他们根本没有真正懂营运的外派校长!博师教育承诺的3个月内30万元的盈利根本不可能实现,而且我在查证时发现博师教育既无资质,也无资格与我签订“加盟协议”,其行为就是彻头彻尾的圈套,请求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维护我们百姓的合法利益。我要求北京博师育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我的加盟费、保目标费和保证金,如有需要可提供相关证据及证人,还有全国各地受害加盟商的电话。
博师教育佐证材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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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共20张
- 付款凭证共2张
- 授权牌匾共1张
- 宣传材料共15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通过
- 货品照片未通过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营业流水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18张
博师教育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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